主旨:有關衛生局與教育局共同辦理之「106年祖孫健口操暨舞蹈比賽」活動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見復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「依據本局106年度臺北市口腔保健宣導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市民對口腔保健之重視,宣導本市口腔衛生保健政策,冀透過推動「祖孫健口操」,提倡代間教育、祖孫共學,養成餐前做健口操的習慣,並以寓教於樂方式,建立市民養成正確的護齒習慣,讓臺北市民從「齒」幸福,旨揭活動規劃摘要說明如下:
(一)活動日期及時間:106年12月9日(星期六)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。
(二)主辦地點:自來水園區-公館水岸廣場(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)。
(三)活動方式:
1、參賽資格:臺北市各公、私立幼兒園幼兒組隊參加,每園限1隊,每隊10至20人,需包含祖父母人數至少2人,以12隊為報名上限。
2、參賽主題:每隊表演2首舞蹈,包含指定曲「一起來跳健口操」(https://youtu.be/9KhOa_lPNp0)及自選曲(曲目不限),參賽時間以7分鐘為上限(指定曲3分鐘、自選曲4分鐘)。
3、評分項目:口腔衛生保健傳達意涵(22%)、團隊默契與士氣(20%)、表演台風(20%)、熟悉度(16%)、服裝造型(18%)、祖父母參與(2%)及表演時間(2%)。若各隊總分相同時,則依序以「口腔衛生保健傳達意涵」、「團隊默契與士氣」、「表演台風」、「熟悉度」及「服裝造型」各項得分高者為優勝。
4、獎勵辦法:
(1)「舞技精湛金牌獎」1隊,獎金新臺幣1萬元。
(2)「舞技精湛銀牌獎」1隊,獎金新臺幣8,000元。
(3)「舞技精湛銅牌獎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6,000元。
(4)「最佳活力獎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(5)「最佳效果獎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(6)「最佳台風獎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(7)「最佳造型獎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三、檢附旨揭活動簡章1份(如附件),並請幼兒園於106年11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將報名表以郵寄、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本局報名。
(一)郵寄地址: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」收。
(二)電子郵件:teethwebs@health.gov.tw。
(三)傳真:(02)8788-4560。
實施計畫下載處:106年祖孫健口操暨舞蹈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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